醫療服務提供者:減少使用申請賠償表格的需要,可有助減低行政工作。將保險卡正面複印,將"簽署同意發放資料"一欄記錄存檔。
學生收據或直接付款單須顯示:
醫療日期,受保人須獲醫療服務的原因(如暈眩),診斷,程序編碼,學生姓名,計劃及証書編號。注意:有效日期必須正確。如日期看來有所更改,請致電求証。
申領或賠款:Strategic Financial Services 歡迎你免費致電。你可直接向 Citadel
發出賬單,或向學生收取費用。注意:最高之收費為(醫生,例如BCMA) 醫療協會非居民收費或省衛生部非居民收費指南之住院服務收費。救傷車最高收費$500,藥物(DIN) 收費只限經由醫生處方之藥物。
計劃只保障受保期間內開始發生之病症或損傷之住院,化驗所及醫療開支(例如暗瘡則為受保前之症狀)。懷孕的支出不在受保之列,但因此而引起的併發症則有受保資格。於受保人投保前一百八十天內出現的需要治療的症狀沒有受保資格,除非這是一個要定期使用處方藥物穩定的長期病症。所有受保利益均依照由計劃持有人存檔之主要計劃內之條款,定義,例外及訂正。申領賠償請註明:The Citadel Assurance, c/o Strategic Financial Services.
(Back Panel)
重要登記指引
1。填妥學生保險登記表格。簽名及寫上日期。
2。所有保費的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請寫:Strategic Financial Services
3。登記卡及保費需經由你的學校寄至:
#320-2950 Douglas Street
Victoria, B.C. V8T 4N4
電話:(250) 383-3634 或免費電話 1-800-663-7603
Strategic Financial Services
為僱員或學生設計,推廣,獲取,分配及管理團體及個人儲蓄及保險計劃,包括:
保險
學生劃僱員額外保健及牙科計劃。。。短期或長期傷殘保險。。。AD&D。。。旅遊保健及意外支出計劃,獨特有需要的計劃等
投資
退休金及養老基金
僱員團體或個人註冊退休儲蓄計劃
結構性財產收入計劃
加拿大及環球分隔基金
保險的集中資金。。。投資有保障
為增值提供答案,將風險減到最低。
(Doc 2 Front Page)
國際學生醫療及住院保險
為學校,學院及大學而設
提供者:
R Rhys Jones 及
承保人:
一九九九年六月校訂
(P.1)
此小冊子撮要介紹計劃的各種保障。所有保障由Citadel General Assurance Company發行的主要計劃書監管,並由你學校的國際校育辦事處存檔。
定義
"受保人":沒有資格獲取省政府醫療服務(MSP)並已獲The Citadel General Assurance Company承保之六十九歲以下的學生/職員或其配偶,或學生/職員的附屬
子女,其計劃編號為9220686,於其保險証書之有效日期內,現正由學校取錄或僱用為學生或職員的人仕,為計劃持有人。
"配偶":與學生/職員合法結婚的人士,或與學生/職員同居一年以上並公開宣稱為學生/職員的同居配偶而與學生/職員不同性別的人士。"附屬人士":二十一歲以下於受保期內與受保學生/職員於加拿大同住的子女。(詳情刊主計劃書申請表第二頁)
"損傷":受保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因意外直接及不受其他因素影響造成的身體損傷。其損失由計劃保障。這些損傷及因而導致的開支必須於加拿大內發生。(參閱省外緊急意外篇)
"疾病":於保險有效期內開始的疾病所招致受保人的損失乃申領賠償的基本原因。有關疾病的支出必須在加拿大內發生。(參閱緊急意外篇)
"醫院":時常開放為有病及受傷而需要住院人士提供護理及醫療服務的有醫院執照的機構;2)有畢業註冊護士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時護理服務;3)任何時間均有一或多個持牌醫生在場;4)提供妥善的設施以進行診斷及主要手術;5)是一間現正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而不是醫務所,護理,休養或療養院,或安老院。
"實際支出"和"合理及慣常支出":於加拿大內獲取的服務或治療而付出的實際款項,根據由省醫療協會或省衛生部制訂(為該省份之醫院訂立之非居民收費表)並刊出或慣常支付的費用。所有於此計劃下受保之服務均受學生所屬省份之非居民收費表限制。
醫院保障
受保人如因疾病或損傷需要住院或醫院門診服務,承保人將根據省衛生部制訂之非居民門診費用或非居民每日公眾病房費用,及醫院因應治療收取的費用,支付所招至的實際支出。
(P.2)
醫療,手術及診斷保障
1)手術及麻醉師保障:受保人因損傷或疾病之需要,經由合法之醫生/手術醫生進行手術或麻醉處理所引致的合資格支出,將由承保人支付此等受保服務之實際支出。
2)醫療護理保障:如受保人因疾病或損傷需要由兩位合法醫生或手術醫生治療,承保人將支付由此而起的實際支出,但不包括咨詢避孕,懷孕或不育之費用,亦不包括非因意外需要之整形咨詢費用。
3)週年全身檢查:每位受保人最多獲$50。00,並不能作第三方之用。(例如移民,就業或申請保險等。)
4)專科諮詢保障:如受保人因疾病或損傷需要,經由主治醫生於治療期內合乎計
劃內之賠償,轉介或要求一合格註冊專科醫生之服務,承保人將支付由此而起的諮詢費用。
5)診斷性X-光及化驗所保障:受保人如因損傷或疾病,經由一合法醫生或手術醫生因應診斷需要,要求 X-光或化驗所服務,承保人將支付此等 X-光或化驗之實際支出。
6)護士支出(經由醫生要求):此護士一般並不與受保人同住,亦不是受保人的親戚。每項疾病或損傷最多可獲$10,000.00 。
額外醫療保障
於受保期內發生之疾病或損傷,受保人在獲得一合法醫生或手術醫生之定期護理及照顧下所引致的下列支出,承保人將支付因應的實際支出,但需根據主計劃內列出的除外條款,限制,可扣除數目及其他條款進行:
a)只有由醫生或合法牙醫書面處方,並經由一註冊藥劑師或醫生發放才可獲得的藥物,藥液及疫苗。每項損傷或疾病最多可獲九十天的份量,並包括藥液,抗毒劑及疫苗之行政費,但不包括可注射處方藥物的行政費。所有處方之避孕藥,與不育有關或試驗藥物,或成藥均不包括在內。
b)如遇急症,經由領有牌照的陸上救傷車運送至最就近能提供所需醫療服之醫院之費用,或由醫生處方要求緊急空中運送,每項損傷或疾病最多可獲$500.00。
c)以下服務及用具之更換費:
輪椅,醫院式睡床,人造肺或其他為短期治理用途核准的不磨損器具,最多可獲$5,000.00。
d)血液費。(包括血液行政費)
e)更換或購買夾板,疝帶,頸箍,鑄模,支架,枴杖,人造肢,假眼及義肢,最多可獲$2,000.00。(主計劃有限制各項目的定義)
f)經由以下人士的治療:i)脊柱治療師,ii)骨胳治療師,iii)足病醫師,iv)領有牌照的心理學家,v)經醫生處方指定之按摩師,vi)語言治療師:每種護理每年最多可獲$300.00。心理輔導每年最多$1,000。每位受保人可每年一次經由眼科醫生或視光師檢驗,不包括眼鏡或隱形眼鏡費用。如脊柱治療師,骨胳治療師,足病醫師或足部治療師需要使用X-光檢查,每段受保期內只限一次。
意外牙齒損傷治療
如因外來撞擊口腔導致完整及健康的牙齒損傷(套上牙套或鑲帽的牙亦算完整及健康的牙齒),於意外後五十二週內經由合法牙醫或手術牙醫要求之治療,X光檢查或更換牙齒,承保人將因應受保人支付合理及慣常開支(不超過省牙醫協會刊登之收費指南),因每次意外引致之最高金額為$2,000.00。
遣返保障
於受保期內如因損傷或疾病引致受保人死亡,承保人將支付因應的必須開支,包括準備及運送死者遺體前往其永久居住城市或原居國家之殯儀館或停屍間,費用不超過$5,000.00。
家屬運輸及住宿
於受保期內如因損傷或疾病引致受保人死亡,或受保人經醫生定期護理及照顧,住院連續超過四天,如受保人並無一名家屬陪同,承保人將支付由受保人一名直系家屬提出之合理及必須開支,包括住宿費用,於家屬經常居住地最直接路線往來之雙程經濟客位費用。
(P.4)
續家屬運輸及住宿
限制及規定:
最高支出總額:加幣$5,000.00。
現持有政府發出之出租公共交通証書之飛機,巴士,火車或輪船之一次雙程經濟客位費用之百分之七十五。
或
如於原居地架駛汽車,每公哩為$0.20。
住宿限額每天最高為加幣$50。
住宿最長時限:
-如因死亡,為時五天,或
-不論有否死亡,連續住院之日數,最長至二十天。
省外緊急醫療服務
在不違反疾病及損傷的定義下,於你所屬省外未經計劃,未經挑選之緊急住院及醫療護理及支出,於主計劃書之醫療開支賠償部份內,依例受保。於本小冊子內,參閱醫療,手術及診斷保障1-6項,及額外醫療保障a-f項。
個別非學校贊助之旅程只限保障離開加拿大後首四天,並只限美國本土內,不包括加州,亞拉斯加州及紐約市內之開支。
由學校贊助,批准及/或安排之省外旅程可獲離開加國後首三十天之保障,並包括意外牙科保障,遣返及家屬運輸保障,亦包括環球旅遊。此項保障規定受保人必須返回加拿大。
計劃最高限額
因任何一種疾病或所有因一項意外引致的損傷,於此計劃內之最高賠償額不會超過總限額$1,000,000.00加幣。
意外牙科,遣返及家屬運輸保障不包括在此最高限額內。
省外之保險服務及支出,所有限額及總數均以加幣計算,並依照本冊子內列出的金額計算。
(P.5)
可扣除限額
於本計劃下,所有由下列支付的開支將不被納入本計劃之受保範圍內:
a)其他團體住醫,醫療或牙科計劃
b)或政府住院,醫療或牙科計劃
c)或"工人賠償法"
d)或由公眾或稅款支持之團體
e)或政府醫療手術計劃
f)本計劃將不會重複繳付開支,開支亦會與學生受保的其他有效現存的醫療計劃作出協調。
不包括之項目及限制
本計劃不保障因以下構成的致命或非致命開支或損失:
1)於未受保時發生的疾病或導致的損傷所需的服務或治療;
2)懷孕,生產,流產或任何因懷孕引致的併發症,或避孕,醫治不育的咨詢,治療或藥物。已懷孕之受保人產生併發症將被當作疾病治理。
3)經宣佈或不經宣佈的戰爭活動,進行犯罪或恐佈活動,參予暴動或民眾騷動;
4)於精神正常時刻意自殘身體,或於精神失常時非刻意自殘身體;
5)不包括於"額外保障"項目內的藥物,預防藥品及疫苗;試驗治療,成藥或專利成藥;用於第三方的醫療檢驗(如移民);
6)整形或牙科治理,除非於受保期內因受傷而引致有此需要;
7)由任何工人賠償或職業疾病法提供,或由任何聯邦或省醫院及/或醫療計劃法案提供或支付的服務或治療;
8)牙齒損傷,除卻"意外牙齒損傷"內之列明;
9)全職參予任何國家軍隊之活動;
10)參予任何特技/空中飛行,滑翔飛行,賽車或速度比賽,或任何職業運動;
11)任何於加拿大以外所引致的開支,"省外緊急保障"列明的項目除外;
12)受保人於向計劃持有人登記前六個月內接受的醫療意見或治療,除非,如主計劃書內所訂明,這是一個要定期使用處方藥物穩定的長期病症。
(P.6)
申領賠償時,如有超過一個醫療/住院保險計劃(本計劃或由其他承保人發出的計劃)生效,則所有開支保障將互相協調。
終止保險
任何受保人之保險須於下列日子第一時間內作出終止:
-受保人的六十九歲生日,或
-不再是你所屬學校的學生或職員的七天後,或
-不再合乎本計劃資格類別的七天後,或
-任何人士的保費到期而仍未繳付,或
-你的學校要求終止擔保本計劃當日,或
-該人士之身份証明文件到期當日,或
-成為合資格接受加拿大聯邦或省住院及醫療保險。
申領賠償手續
1。於發生意外或病發三十天後以書面通知The Citadel General Assurance,並附上已獲取之服務收據正本,包括你的計劃及証書編號。
醫護人士必須提供要求治療之原因,診斷及治療的篇碼,否則將會延遲收取款項。
保留所有收據副本,以作記錄及未來參考之用。
C/o:Strategic Financial Services
#320-2950 Douglas Street
Victoria, B.C. V8T 4N4
電話:(250)383-3634 傳真:(250)383-3027
2。你的醫護提供者何能選擇直接向The Citadel Assurance定時收取款項,並於月結
單內列明你的計劃及証書編號,及#1內所述資料。
3。你申領賠償的所有資料必須由你(如有需要,由你的醫生)於發生意外或病發
後九十天內送達Strategic Financial Services或 The Citadel Assurance Company.
4。如受保人死亡,立刻通知 Strategic Financial Services或 The Citadel Assurance Company。
5)所有可付之款項均以加拿大合法課幣結算。
登記時間
本計劃設有登記時限。你必須於抵達加拿大前登記,或於你抵達學校的國際教育辦事處後立刻登記。
每位受保之學生/職員會獲取一張身份証明卡,亦即登記証的底部,並印有計劃之有效日期(如經更改將不獲醫護提供者接納)。此卡亦當作受保者之收據。